上一页|1|
/1页

主题:男子买房付15万定金后 卖方称合同无效定金不退

发表于2013-05-30

本想趁着房价上涨前,赶紧买一套房子自住,谁知在房改房问题上卡了壳。日前,市民黄先生称,付了15万元定金后,卖方借着房改房的缘由,称买卖合同无效,不愿卖房,他的15万元定金拿不回来了。 

房改房是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,属部分产权。已取得产权证的房改房能否进行交易?15万元定金为何难以退回呢?

买家:

房子买不到15万元定金要不回

年前,黄先生感觉房价要上涨,赶着买一套房子。1月29日,福房网中介小马推荐了位于晋安区世欧王庄附近的一套房子,房屋面积83平方米,总价为89万元。

因房子面积和价格都比较合理,黄先生当晚与卖家徐先生签订了买卖合同,同时与福房网签订一份居间合同,并付给中介15万元定金。

原本约定3月20日过户,但到了当天,中介表示由于房子是房改房,是夫妻共有财产,而房东的妻子过世,需要由房东的儿子同意,进行继承公证后房屋才可以过户。

过户时间推到5月15日。而在4月,黄先生就得到消息:房东不想卖房子。“不卖房子可以,我总该拿回定金吧?可是,中介说要走法律程序。”

让黄先生生气的是,在签订合同前,中介也没有明确告知房子是房改房,他觉得中介将不具备上市交易的房子介绍给了他。

中介:

因为卖方不卖房拿回定金要靠法律

昨日下午,记者联系了福房网中介小马。

小马称,在签订买卖合同时,他让黄先生看了产权证。“产权证上说明了是房改房,同时只有徐先生一个人的名字。卖家徐先生也说,让他的儿子公证,问题不大。”

小马是否有强调房改房需要进行公证等各类手续呢?小马称,自己确实没有强调说明这部分内容。

“当时买卖双方都非常有诚意。谁知过了一段时间,卖方就不太愿意卖房了,说没经过儿子同意,不能进行公证,买卖合同是无效的。”

黄先生缴纳了履约保证金,又买不到房子,该怎么解决?小马称,卖方说儿子没同意卖房,其实是卖方的托辞。只有两种解决方法,一是卖方出具文字证明,说明确实不愿意卖了,同时赔付违约金。若卖方不肯,黄先生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
随后,记者和卖方徐先生联系。徐先生说,不方便回答关于房屋买卖的问题,他已将此事交由他的儿子负责。

律师:

买方权益受损可主张权利

对此,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林柏东律师说,即便是房改房,也不影响房屋的交易。“产权证上若只写着房东的名字,那么正常情况下,产权人有权对房屋进行交易,买卖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。继承公证等问题就类似内部问题,并不必然导致买卖合同无效。内部问题可以通过另外的法律关系来解决。”

林律师称,双方本可协商解决,若卖方坚称合同无效,无法协商,还是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。

若买卖合同有效,主要是卖方承担违约责任,买方除了收回定金,还有权索取违约金。若合同无效,卖方则要承担缔约过错责任,中介也需承担部分责任,买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。

 

 

 

上一页|1|
/1页